部门介绍

工作职责

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党委统战部是学院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协助党委负责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负责起草学院统战工作方面的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负责组织好党委召开的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会议,支持他们为学院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党委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4.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培养、选拔、推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和实职安排。

5.协助党委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发展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支持民主党派按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

6.负责联系港、澳、台属和归侨侨眷及留学归国人员,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7.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和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与少数民族师生的联系,协调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

8.协助党委做好向党外人士通报学院重要情况的工作,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9.密切与各级人民代表、各级政协委员的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学院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服务工作。

10.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组织统战成员的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

11.负责统战工作方面的信息报送。

12.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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