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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 联谊交友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9-10-11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第二次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加强院、系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沟通、交流和了解,进一步调动学院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建设与发展,现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完善联谊交友制度的意义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是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新时期统战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之一;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法;联谊交友可以发挥思想引导作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党外代表人士更加准确了解党的主张,了解学院事业的发展进程。通过联谊交友,增强互信和感情,共同推进学院事业发展。联谊交友工作应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

二、联谊交友的工作范围

1.参加联谊交友的范围为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2.联谊交友对象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具有统战身份的省、市政府参事。

(2)担任民主党派市委委员以上职务和学校各民主党派、各统战团体负责人。

(3)党外人士中的教授、学科带头人。

(4)担任校、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代表人士。

(5)与我党长期合作的已经离、退休的老一代党外代表人士。

(6)本单位需要联谊的其他党外代表人士。

三、联谊交友的基本原则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实话,交挚友诤友,以取得党外朋友的充分信任。

2.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宽松、和谐、活泼、舒畅的交友氛围。可以就学院以及本单位教学科研和事业发展以及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以及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交换意见。

3.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不断增强与党外朋友的共识。同党外人士联系交往,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直言批评。

4.坚持持之以恒、互相学习。在与党外人士交往中,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谦虚谨慎,宽以待人,不断增进与他们的友谊,要通过与党外人士交往,使党外人士真正成为中国共产党的诤友、挚友。

四、联谊交友的内容及形式

1.了解联谊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听取联谊对象对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联谊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联谊交友可采取沟通交流、走访慰问、关心培养、定期座谈等形式。

五、联谊交友的主要措施

1.明确联谊交友名单。学院领导班子与统战代表人士联谊名单由统战部提出,院党委会议确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名单,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与统战部商定,确认后向统战部备案。每学年,可视情况对联系名单作适当调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院级党员领导干部重点联系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院级民主党派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与本单位党外人士交友联谊。

2.坚持定期联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党外人士,每学期主动联系、谈心至少一次,可利用教学交流、科研合作、业务往来等机会随时进行交谈;也可在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假日等采取其他方式取得联系。

3.建立联谊交友考核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的情况,纳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考核内容。党外代表人士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的表现,也将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成效的重要标准。

4.建立交友信息反馈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对联谊交友情况进行记载;统战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联谊交友活动的开展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党外朋友的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通过统战部及时向党委汇报,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和领导的有关批示,统战部负责对联谊交友责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5.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院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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